和闺蜜在年代文认错老公 第119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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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前凸后翘。
  孟枝枝捂着脸,发出尖叫,“明珠,你也太好看了。”
  “太好看了!”
  她一个女同志都受不住,赵明珠冲着她抛了一个媚眼,“姐好看吗?”
  孟枝枝点头,她把明珠打扮得这般漂亮,她自然也不能差,不然丢了闺蜜的脸。
  孟枝枝找了一件白色布拉吉裙子,外面穿的是赵明珠身上的蓝色大外套,头发没扎披在肩膀两侧。
  她纤细人瘦,肩膀也薄,这般穿着宽松的衣服,遮住了肚子,又是素面朝天,却给人一种清纯小白花那一挂的。
  素净柔美得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保护欲。
  闺蜜两人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眼里看出了满意。
  “走了走了。”
  孟枝枝掐算着时间感觉差不多到点了,赵明珠嗯了一声,“走吧,去看热闹去。”
  晚上迎新活动还不知道多热闹。
  两人刚一出门,周涉川和周野两人跑的满头大汗的回来,知道她们今天要去参加迎新活动。
  也怕她俩是因为新来的嫂子,别不知道路去了礼堂,还被老嫂子们的欺负。
  结果刚一回来,就瞧着孟枝枝和赵明珠两人。
  周涉川和周野瞬间看呆了去。
  孟枝枝打扮的清纯素净,我见犹怜。
  赵明珠打扮的美艳漂亮,两人站在一起,有一种连带着周围环境都黯然失色的感觉。
  两人都没说话。
  孟枝枝看到周涉川眼里那一丝惊艳,就知道自己今天这打扮对了,她走到周涉川面前招招手,“回神了。”
  语气柔软又依赖。
  “你们回来的正是时候,刚好我和赵明珠不知道礼堂怎么走。”
  周涉川目光晦涩,他喉结滚动,“我带你过去。”
  他从来不知道自家媳妇能够这般漂亮啊。
  就像是三月盛开的栀子花一样,洁白又美丽。
  孟枝枝嗯了一声,很想上前挽着周涉川的胳膊,但是这是在驻队挽着胳膊,会被人说男女作风不好。
  她瞧着周涉川一身军装笔挺,意气又英朗的样子。
  孟枝枝踮起脚尖,冲着周涉川咬耳朵,“你今天也很帅。”
  周涉川生得高大威猛,魁梧阳刚,他穿军装是极为板正挺括的。
  饶是孟枝枝也移不开眼。
  周涉川没想到孟枝枝还会夸自己,这让他有几分羞涩,一路上他不知道用余光偷偷看了孟枝枝多少次。
  最后一次被孟枝枝抓包了,她眉目盈盈带笑,温柔又动人,“好了周涉川,回家专门穿给你看好吗?”
  周涉川捂着心脏,他受不了。
  真受不了。
  后面的周野和赵明珠也差不多,这好像还是他第一次看到赵明珠打扮的样子,虽然他一直都知道赵明珠生得好看。
  是那种宛若珍珠一样,艳光四射。
  但是赵明珠大多数都是灰扑扑的,她不爱打扮,平日说话动作也像是一个女汉子。
  她好像从来都不注重自己的形象,但是这一打扮,让人眼里瞬间惊艳起来。
  起码周野便是,他都有些自卑了,觉得自己配不上赵明珠了。
  赵明珠等了他好一会,见他不说话,便伸了一只手出去,“扶着带路。”
  周野下意识地点头,点完他有些懊恼自己太过狗腿了一些,便又把手收了回来。
  赵明珠,“?”
  “不是,你有病?”
  果然,她一骂自己周野瞬间觉得对味了,也觉得自己能配得上赵明珠了。
  周野下意识点头,“没病。”
  “我看你才有病。”他掀了掀眼皮子,上下扫了扫赵明珠的身段,语气酸溜溜道,“今儿的不就是一个迎新晚会吗?你至于打扮得这么漂亮吗?”
  赵明珠懒得理他,“你管我。”
  她转头就走,周野不给她带路算了,她跟着枝枝走就了。
  虽然枝枝眼里只有周涉川。
  一想到这里,赵明珠就有些失落,她的枝枝不再是她一个人的了。
  偏偏周野还没这个眼色,他追上来,“赵明珠。”
  连名带姓地喊。
  赵明珠没理。
  周野倒着跑着追,这样刚好可以正面和赵明珠说话,他仔细端详了下,赵明珠生得真美。
  他是真有福气啊。
  娶到这么一漂亮的媳妇。
  想到这里,周野内心里面最后的一丝不情愿也跟着消散了,“你一会去迎新晚会了,注意两个人。”
  “谁?”
  瞧着他说正事赵明珠难得给了他反应。
  “宋绵。”
  周野还是倒着跑,三月的晚风吹在他的脸上,白皙阴柔的面庞露出来,周野的五官和周家人很像都很俊。唯独那一身气质不太像,他生得太白净了一些,窄脸丹凤眼,还不爱笑,一天到晚又是阴沉沉的。
  赵明珠恍惚了下,她总觉得这个名字好熟悉。
  她在哪里听过呢?
  怎么就是想不起来了?
  她抓了抓脑子有些痒,总觉得自己要长脑子了。
  果然,平日里面和枝枝在一起久了,她不爱动脑子。
  “她是谁?”
  赵明珠问了一句。
  周野说,“她是宋建国的妹妹,我瞧着不像是好人,你记得离她远点。”
  赵明珠心说,她自己还不是好人呢。
  但是瞧着周野那一副严肃的姿态,她到底是记下来了,“行了,小野子,我欠你一个人情。”
  天可怜见的,她瞧着周野那一张白净阴柔的脸,觉得他生得好像古代宫廷里面的管事太监。
  周野不喜欢她问自己叫小野子,“我有名字。”
  他强调。
  赵明珠摆摆手,“知道了,小野子。”
  周野,“……”
  算了,他不和女人计较。
  再说了,赵明珠这是爱他,才会给他起爱称。
  赵明珠要是不爱他,直接就没有好脸了,更别提起爱称了。
  这样一想四舍五入,赵明珠真对他爱的深沉啊。
  真不错!
  走在前头的赵明珠还不知道,周野一会会就幻想了这么多。
  走了约摸着二十来分钟,终于抵达大礼堂。此刻,向来冷清的礼堂却格外热闹,礼堂门口的石柱子上都绑了两朵大红花。
  过来的人都会在门口签到,尤其是新来的家属,若是不识字的,还贴心地提供的有印泥,印泥一按手印,就知道是谁家的了。
  当然,也别小瞧了这个签名单,基本上许爱梅和明嫂子她们,只需要粗粗地扫一眼,就能对这次随军的家属情况进行一个摸底。
  乡下的嫂子大多数都是不识字的,所以一般都会去按个手印。也有乡下嫂子识字的,但是这种很少。
  一般城里的嫂子就算是家里条件再差,基本上也能读个三年级出来,写个自己的名字是没问题的。
  再根据字迹来判断对方的学历情况。
  好一手迎新签到表,只需要签个名字就能对家属有个大概的摸底,在多数情况下,基本上都是八九不离十。
  大家都是排队签到的,男人先签自己的名字,家属紧随其后。
  签到有些耽误时间,所以孟枝枝他们来的时候,门口还排着队,堵着了不少人。
  孟枝枝有些讶然,她在得知对方签到后,心里便有了一个大概的猜测。
  果然,她猜对了,这一场签到就像一场入门筛选一样。
  前面一个打扮朴实,满脸操劳的女人,一脸的窘迫,她躲在宋建国的身后,小心翼翼道,“建国,我不识字,也不会写自己的名字,你帮我按个手印吧。”
  这一场签到就好像是一个照妖镜一样,一下子把城里嫂子和乡下大字不识一个的嫂子拉开了区别。
  这让宋建国的面皮子一下子热了起来,他觉得有些丢人,低声呵斥,“我早都写信让你学写自己的名字,这么几年都没学会吗?”
  牛月娥有些难过,“家里的本子和笔都轮不到我摸,我偶尔用煤炭写下,你妈还要说我痴心妄想,癞。**想吃天鹅肉,妄想攀扯宋绵当读书人。”
  这话一落,在人群中的宋绵头皮一麻,她也不得不站出来,她立马帮忙解围,“哥,嫂子不识字,我来签名吧。”
  说完不给两人拒绝的余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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